国民党台北市议员林杏儿接获民众陈情,1名27岁男子出生于中国大陆,父亲为台湾人,母亲为大陆人,虽该男子的母亲过去曾返台为其申报户籍,但该男27年来真正停留在台湾的时间不超过30天,从小在大陆成长、受当地教育,更在2016年放弃台湾国籍,日前却收到要当兵的通知。

对此,内政部今发布新闻稿说明,在台原有户籍之陆籍男子,依法仍负有服役义务,依据「两岸条例」第9条之1规定,役男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者,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但其因台湾地区人民身分所负之责任及义务,不因而丧失或免除。役男服役之义务,不因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而有差别,服役为应尽义务,不容有回避空间。

内政部指出,兵役义务属宪法所定基本国民义务,任何人不得借由更改户籍方式规避。役龄男子尽管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原本应负的义务不会免除,包含兵役的义务在内,役龄男子在学缓征等原因消灭后,依法仍应接受征兵机关之征集及服役。

内政部呼吁,役男切勿试图以丧失台湾地区身分、出境等方式规避兵役。内政部将协同相关部会及各地方政府持续强化役籍资料比对与查处作业,确保兵役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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