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佩琪近日喊出要成立「司法人权协会」,她发文透露自己要成立的原因,认为是想成立协会,给和她一样悲惨遭遇的受害者家属,一个精神上的支撑。她也想请学者、专家「研议」,看是否能建构一个检察官和法官的终身究责制,因为她怀疑目前司法人员的评鉴制度足够吗?合理吗?

她举例柯文哲在北所写的信,法官不让他寄,却直接丢给特地媒体公布,他涂鸦随手写的纸条说是证物,既然是证物,还没起诉前就该保密,但检察官却丢给特地媒体在周刊上公布出去,一张说是关键证物的出入境管理局的监视画面,一般人根本不能取得,但竟可以随便给周刊刊登。更离谱的是以上都查无不法?她就问法务部长,可以说明一下吗? 这可不是在和您谈个案,千万别再用不能介入个案这种烂理由来搪塞了。

她也写下去年9月二2朱家毅法官就断定以当时的证据,时任台北市长的柯文哲没有介入京华城案,要说他图利需要有更进一步的证据来佐证,但两天后吕政烨法官在同一批资料下,却裁定柯文哲羁押、且禁止通讯接见,请问是凭什么和朱家毅法官不同的证据或说心证来羁押?如今九个月过去了,叫了那么多证人来问,勘验了那么多会议的影像和录音档,再再都证明朱家毅法官的判断是正确的,质疑直到现在,有哪个人或哪个档案说柯文哲有介入京华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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