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指出,六项罪名分别是:刑法135条妨害公务罪、刑法第150条聚众强暴胁迫罪、刑法第277条第一项伤害罪、刑法第304条强制罪、刑法第305条恐吓罪、集会游行法第5及第31条妨害合法集会罪。

傅崐萁表示,地方服务处前晚接到线报指有人要闹场,昨天一早就向凤林分局备案,对方昨天果然按剧本演出。但很遗憾,现场警察恐屈服于地方恶势力,不只未能依法执行公务维持会场秩序,且对现行犯未有具体任何作为,明确违反警务规则,是否另有隐情,受到高层的压力?更需调查清楚以正视听!

傅崐萁进一步指出,经过多少人努力台湾民主才能走到今天,花莲是祥和美丽的地方,人民善良温和,不容许恶覇暴力破坏花莲形象。不法之徒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破坏民主法治,我们必须以正纲常不可姑息,否则何以让乡亲安居乐业?

傅崐萁指出,基层村邻长及头目们接到很多民众陈情,花莲堰塞湖溃坝受灾情况,无法一体适用台南嘉义的「丹娜丝台风及七二八豪雨灾后复原重建特别条例」,因此昨(27)日在大华村活动中心举办座谈会,针对国民党团与郑天财立委提出「桦加沙风灾暨花莲马太鞍溪堰塞湖溃坝灾后重建特别条例」,在立法院已迳付二读,朝野协商前先倾听灾民声音,特别请光复乡公所通知村长邻长及灾民代表出席,反映实际面临的困境,让中央250亿预算能尽快挹注到地方。

对于绿媒质疑没让所有灾民参与,试问: 8600位灾民,可以同时在哪里集会?傅崐萁强调,昨天座谈会现场开大门走大路,只要不是拿著麦克风喧哗的民众,所有人都能自由进出会场表达意见,台湾社会更不会容许以任何理由来掩饰暴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