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佩琪今于脸书发文表示,去年二月底第一次去法庭旁听,是搀扶著年迈的婆婆去法庭乞讨,乞求人家让她和柯文哲解除禁见,为的是公公的告别式,这是她人生第一次上法庭,第一次看到法庭内的真实景象。

陈佩琪表示,去年为了见柯文哲一面,常跑去法院旁听,也学到了原来进法庭要关手机,法官到庭要起立,庭内不能拍照,也不能录音录影,退庭后不能大声说话,否则会被认定是在呛法官。

陈佩琪指出,有次柯文哲又被莫名其妙延押,审判长说退庭后她喊了一句「他到底做了什么,为什么说他犯罪嫌疑重大?」陈佩琪说,她觉得没说错啊,柯跟她讲过多次「京华城是市民陈情、交给专业的局处去处理的,当时整天忙防疫,根本没介入啊!」那为什么说他犯罪嫌疑重大?

陈佩琪回忆,结果是大家瞠目结舌,柯文哲当庭被她吓坏了,暗示律师快把她架走,在庭的每个人嘴巴都张成O型,想说惨了,陈佩琪也要被抓去关了,那时正流行像国民党抄名册的党工或PO检察官照片的工程师般,用「微罪」来羁押人,大家都想说陈佩琪惨了,要被关到女子监狱去和老公作伴去了。

陈佩琪说,年初先生被保释后,又被检察官抗告,保释金又提高到七千万,然后又被抗告,最后又被关回去了,理由呢?地院说是要尊重「审级制度」,实在不懂「审级制度」是什么,专业职场不是都要凭自己的专业来独立判断吗? 我在看病,院长、甚至卫福部长敢来管要开什么药、怎么治疗吗?后来律师直接跟我说了,他说所谓的「尊重审级制度」,就是高院说要押啦。

陈佩琪表示,她不能明白法律怎么这样,关起门来哭好几晚,司法也像医界一样,主治医师命令住院医师做事吗?年轻的住院医师都要听命于年长的住院医师吗? 法界也像医界一样,奉行学长、姐制度吗?真是隔行如隔山。

陈佩琪直言,不过最让她不能明白的是为什么朱家毅法官会在一批证据和所有当时被传来证人的证词下做出「目前尚无证据证明柯先生有介入京华城」、「要判定说这个人有介入,需有更多的证据佐证」,他不是说柯文哲没罪,是说要认定这人有罪,需更多的证据来证明,法律人严谨的思维,觉得合理极了,但为何在同一批证据下,吕政烨法官就判他「羁押且要禁见」,同批证据有著南辕北侧的判断,这种结果,难道法界不会有疑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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