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表示,「遥控无人机管理规则」于去年11月修正发布,其中第17条规定,未来无人机销售前必须先完成登录,并清楚标示必要资讯。当时规划一年辅导期,由于辅导期已届满,新机制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
因此自明日起,新机型公开贩售前,无人机业者应及早因应办理型式检验,并依新制办理登录与标示义务,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处10000至150万元罚锾。
民航局说明,无人机制造商办理登录时,须在无人机管理资讯系统,载明厂牌型号、制造者资料、最大起飞重量、资安检测合格报告、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射频审验证明,及商品检验或型式检验证明文件等资讯,并将资讯标示于产品及包装。
同时,民航局指出,无人机进口商、国外厂牌代理商,也应依经济部国际贸易署公告,自12月1日起,进口增列遥控无人机输入规定代号617,纳入海关查核输入货品范围。
依相关规定,最大起飞重量达2公斤以上者,进口时须检具民航局核发同意文件;未达2公斤者,则须经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审查同意后始得办理进口。
民航局提醒,遥控无人机属应经核准电信管制射频器材,相关产品除须符合民航法及管理规则规定外,也须取得NCC核发的进口核准证,才可合法输入。经销商透过电商平台贩售时,也须加注中文资讯,包含制造商名称、250公克以上无人机须注册、活动须遵守操作规定及相关资讯查询方式等,代理商或经销商贩售也须遵守。
此外,民航局补充,自制无人机者,虽然无须申请型式检验,仍须登录自行制造并使用的无人机,以落实追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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