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潘男从2020年起成为失联移工,以土制猎枪在山区打猎,将猎捕的野生动物卖给同乡。判决指出,今年3月间,潘男接受买家委托,在不详时地宰杀流浪猫后剥去毛皮,由合法的范姓移工与买家约定在台中市后里区月眉西路丽宝乐园旁交易。范男收取1500元,将款项交给潘男,自己则获得500元酬劳。
今年4月19日,潘男在不详地点以自制猎枪猎杀保育类野生动物石虎,并透过脸书私讯传送猎杀影片给范男,再将石虎尸体照片传送给买家,双方约定于4月20日下午2时许在台中市交易,获利3000元。
台中地检署接获检举指挥保七总队进行查缉,今年5月先查获范姓移工,6月再持搜索票于后里、新社等地点搜索,潘男一度持猎枪瞄准员警,后来趁机逃逸,隔天遭到逮捕。警方查4把自制猎枪、火药及制造猎枪所用的零件、工具。
全案经检方起诉,台中地院近日审结,宰杀流浪猫的部分依违反动物保护法「非法宰杀动物罪」将范男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猎杀石虎则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非法买卖保育类野生动物罪」,判范男8月徒刑,可上诉。潘男的部分则另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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