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警察获悉影片后觉得事有蹊跷,昨(29日)主动展开调查,意外发现案情果然不单纯。跳车的64岁王男因将前女友的房子拿去设定抵押贷款花用,恐面临拍卖,前女友要求王从中部到高雄处理债务,但不相信他的偿还能力,要求开车载王再北上找亲友签连带保证。
前女友和2名男子陪同王男,要求王男和他的现任女友一起面对债务,双方在车上协调不成,便要求王男陪同前往嘉义求现任女友协助解决债务。
王男不想波及现任女友,当车子上高速公路行经楠梓段时,高速下竟突然开门跳车,所幸后方车辆及时闪避,才幸运保住一命,警方调阅影像追查该车车主。
警方表示,相关人员均已通知到案说明,经调查车内4人确因债务纠纷同车北上,但无强暴、胁迫之行为,案纯属民事案件,警方不予介入,该男子在高速公路上跳车行为涉及公共危险部分将依法侦办,并依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第33条第4项之规定予以制单举发,处新台币3千元至6千元罚锾。
国道警察呼吁,高速公路跳车行为极度危险,跳车等同于让身体直接承受巨大撞击力,可能导致严重的骨折、内出血甚至死亡,此举不仅威胁跳车者本人的生命安全,也会对其他无辜驾驶造成严重惊吓或连环追撞的风险,遇到紧急情况,请务必保持冷静,并等待车辆安全停靠路肩后再寻求协助,切勿在行驶中做出危险举动,生命宝贵,请勿以身试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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