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惠向法官表示,她与阿义于2017年在美国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和睦,阿义2023年11月外派日本工作期间,与同公司1名女同事交往,小三还曾到日本和他一起度假,她发现后遂于2024年4月要求阿义签下「外遇切结书」保证不再与小三往来,阿义同意将名下股票转让给小惠,若再有出轨愿再赔偿小惠200万元精神慰抚金。
没想到,同年9月,小惠就发现阿义持续与该名小三往来,遂对阿义及小三提告,向阿义求偿该切结书违约金200万元、200万元精神慰抚金合计共400万元,另向小三求偿100万元。
更劲爆的是,阿义在法庭上透露小惠是他的国中老师,双方在课堂上互生好感、师生恋、每周固定发生性行为、求学期间同居开销均由小惠支付、阿义外遇、诉请离婚等过程,透过2人在法庭上的攻防一五一十呈现,戏剧性的内容简直比八点档连续剧还精采。
阿义则在法庭上表示,小惠是他2008年就国二时的科任老师,平时对他很关心,还会送他小礼物及甜点,上课时特意点他回答问题,私下利用手机传递简讯聊天,并邀他到她的住处免费课后辅导。
阿义说,由于当时他年仅14岁毫无社会经验,对于正常男女关系不甚了解,与小惠产生暧昧情愫,2009年4月起在某次课辅后发生性关系,确定情侣关系,每周发生1至2次性行为,后来两人的事情在学校传开,小惠在校方压力下选择向学校赔偿违约金并自请离职。
阿义说,他与小惠的恋情开始即处于不对等「师生」关系,令他深感痛苦,稍有不合小惠之意,小惠就会辱骂他,他在国、高中阶段面对「老师」之「教导」均不敢反抗,故他对小惠之情感已变成恐惧,直到他考上国立大学及研究所后才逐渐产生自信,但小惠对他的控制支配欲望愈加强烈,甚至出现「情绪虐待」,因此才会在2017年配合到国外登记结婚,后来基于鸵鸟心态一直未在国内确认婚姻是否有效。
阿义还说,他一直羞于将自己与小惠的感情公开于亲友间,因此自始自终均未向同案被告小三表示已有配偶,也曾出示身分证证明配偶栏并无结婚登记。此外,2024年5底他与小惠签下离婚协议书,同意针对婚姻期间对小惠的伤害分期给付123万元,至今仍按期给付,该协议书应视为双方的和解契约,小惠无权再求偿。
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阿义还对小惠提起刑事诉讼,控告小惠在他国中时对他性侵害,并诉请裁判离婚。
针对阿义的说法,小惠抗辩说,她在阿义国中时认识他,一路辅导阿义学业、协助申请大学,阿义上了大学后开始追求她,2016年间她在某大学进修时,与在新竹就读大学的阿义日久生情,生活开销都是由她支付,每年还出国旅游,直到2017年阿义大学毕业考上研究所,当时她虚岁38岁,传统上逢9不宜结婚,她不想拖过40岁,遂于同年8月与阿义到美国结婚,说好阿义完成学业及找到稳定工作后,再于国内补办婚礼及结婚登记。
小惠还说,婚后她在国中任教,阿义就读研究所,2人租屋同居均由她支付生活开销,每两周安排1次约会大餐,每个月1趟国内小旅行,每年跨年固定参加五月天的演唱会,阿义研究所毕业后到科技公司工作,为了让他安心工作,自己成为专职家庭主妇,没想到阿义会背著她与同公司的小三交往,对她提出离婚诉讼,还将过去的浓情蜜意全部贬损为「支配控制」、「恐吓」,令她甚感痛心失望。
台中地院法官审理后,认定阿义与小惠2017年在美国结婚有效,并未因为没有在台湾办理结婚登记就不生效力,阿义虽签下「外遇切结书」并违反切结书内容,但因后来双方又签下离婚协议书,已取代原有「外遇切结书」的法律关系,且阿义仍持续给付赡养费,小惠已无理由再向阿义求偿该切结书中的违约金,因此驳回她对阿义的求偿。
另外,法官认定小三与阿义交往时不知其已婚,且看过其身分证配偶为空白,同时,小惠也未曾提出任何证明文件向小三证明她与阿义有婚姻关系,因此也驳回小惠对小三的求偿。均可上诉。
针对小惠在他国中时期与他发生性行为,阿义在审理期间已向台中地检署对小惠提出起刑事准强制性交及利用权势性交罪等告诉,目前仍由检察官侦查中。另外,阿义也对小惠诉请裁判离婚,仍由台中地院家事法庭审理中,尚未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