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俊达日前在脸书PO文指出,或许有人会质疑,「女生就是爱钱,因为男方有钱,为了要让男方多付点钱,所以,才要一直透过媒体放话,透过舆论风向施压男方。」但我认为,因为有了孩子,妈妈为了让自己孩子,未来有机会过上比较好的生活,有机会接受比较好的教育,多跟爸爸要一些钱,并没有什么不对

吴俊达还指出,上法院请求给付扶养费,家事法院裁定的原则标准,有多么低,有多偏离现实,身为律师都很清楚。只有透过谈判,一边施压一边谈判,才有机会争取到优于法院裁定的金额及方案。这个案例很清楚的阐释:当司法制度无法有效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当事人就会设法「私力救济(讲难听一点,叫动用私刑)」,在司法制度以外,不断寻求其他施压对方的方法,甚至逼近到玉石俱焚

吴俊达认为,目前法律实务上,法院家事庭就扶养费的判定,几乎都是以法律依据夫妻双方个人的经济能力、身分,并参考「行政院主计总处全国收支调查报告─平均每人月消费支出」资料,审酌扶养费金额,再根据夫妻双方薪资、家庭财务状况、照顾孩子的时间等,以子女实际需求评估,依父母各自负担的扶养费比例分配,不过,或因当事人所得税报税金额偏低,报税金额与实际收入有相当落差,或当事人无法举证对方实际所得情况,导致法院判得扶养费金额偏低,无法让当事人获得合理金额,只好透过媒体曝光、舆论压力、谈判等方式争取,落得两败俱伤,最后真正受伤的还是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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