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消防局昨天下午4时许接获报案指出,在新店区广兴桥下游粗坑坝区域,有民众进行SUP(水上立桨)活动时发生溺水情形。消防局迅速调派人车前往抢救,16时15分搜救人员到场后,随即由1艘救援船艇(4名警消、1名义消)下水搜寻溺水者。搜救行动过程中,因现场水流湍急,船艇遭遇强大翻滚水流反复翻覆,造成5名搜救人员不慎落入水中漩涡,导致警义消3人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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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苹》询问到当时下水搜救的其中一名队员,当时搜救艇被卷入激流翻覆,他被压在船下,拼命想要游出去,手中还摸到同被压住的队员,然而他却分不清楚方位,失去自救能力后,接著就被浪打晕。据悉,当时艇上5个人都是顺著水流「飘出去」,才被后续其他消防员救起,其中3人已经失去意识,而有2人则是呛水,经送医后暂无大碍。闯禁区进行SUP的50岁陈男,被救起时也无生命迹象,送医后不治。

《壹苹新闻网》接获爆料指出,在这种危险水域中,按照SOP应该双艇进行救援,其中一艘在后方待命;根据流出的画面中未见另艘搜救艇在后方待援(有可能是没被拍到),而与溺水陈男一同闯禁区的同伴,在现场就急著要消防员「赶快下水救人」,在这样不断催促的情勒下,搭载5人的小艇就直接出发,虽搜救人员装备齐全,但现场指挥官恐未度量现场状况而阻止,不幸的事件就此发生。

爆料消防员表示,这些危险水域虽有警告告示牌,消防局也会要求基层人员驻点巡逻,但消防员没有强制力,劝导力度不足的情况下,让闯禁区的民众肆无忌惮,一旦出事,基层消防员必须进行相关救援任务。在种种因素下,消防员之死,可说是一点一滴的环节所造成。

新北市消防局表示,本案发生地点位于广兴桥下游河段,现场设有台湾电力公司桂山发电厂管理的警示告示牌,明确标示「上游水坝随时会放水」,并禁止在该河床区域内进行戏水、游泳、钓鱼等行为,属于高风险水域。该名溺水民众未遵守现场禁制规定而从事水域活动,进而导致此次事故发生。
新北消防局还原当时状况,为争取黄金救援时机,指挥官指派第一梯次组成5人救援编组执行任务,分工包含操艇、活饵救援、支援拉绳与地形引导等,以提升操作稳定性与救援效率。
本事故是因现场水势异常汹涌,救援人员在涡流区域下方周围尝试搜索时,仍意外被水流拉进涡流区,无法脱离,最终导致船艇翻覆。本次所有参与救援警消人员均有急流救生证照,并全程穿戴急流救生衣、防寒衣与头盔等标准个人防护装备。
新北消防局各大队每月均规划常年训练项目,第四救灾救护大队各分队消防人员于今年度的3月及4月假新店成功湖已办理2次共计8小时以上之船艇水域救援训练。吴员及张员均有受过救助训并取得证书,训练期间又有受过40小时之急流救生训练。
据了解,殉职的勇消吴恩硕是警专25期,年资16年,今年还考上警察大学二技,具有消防安全检查训练、危险物品管理训练、初级防宣、进阶防宣、火灾鉴定调查训练、EMTP高级救护技术员、 EMT助教、长隧道训练、救生员训练、大货车等执照、证照。

吴恩硕同时是消防权益促进会的成员,过去也努力替同仁争取许多的权益,该会长期主张消防全面纳入《职安法》,吴恩硕也1年多前曾在脸书封面照片写下「公安要保障,消防入职安,愿消防员出入平安」。
消促会说,10年间已超过40位消防人员殉职,凸显政府所推动的消防人员职安纳入消防法根本无法完整保障消防人员的职业安全,要求消防员在不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救灾形同杀人,全面纳入职安法刻不容缓。
消促会指出,消防队员平时除了紧急救护、预防查察及抢救火灾外,更是要执行包含山域、水域搜救等复杂勤务,认为消防三大任务更应该朝向设立专责单位的方向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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