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群昨在脸书发文指出,贪污罪以最低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不是微罪,如果贪污5万元以下不罚,那以后公务员每次都收贿4万9999元,岂非永远不会被告,「有这么低能的立法委员,才会被犯罪者笑说法律拿他没办法。」
据《中央社》报导,翁晓玲今天指出,除了她提案修法「贪污金额在5万元以下者减轻或免除其刑」外,民进党立委赖瑞隆、陈冠廷、庄瑞雄,和法务部都有提出相关修法,蓝、绿立委和法务部修法方向均一致。她个人提出修法后,却遭绿媒、亲绿律师栽赃、扣帽子,称要把贪污除罪化,根本就是造谣、双标。
国民党团副书记长王鸿薇则表示,请林智群告诉民众,蓝、绿立委和法务部提出修法,哪里有错,作为一名专业律师,不要护航民进党;她呼吁法务部加速修法,希望行政院在本会期将院版送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会用最快速度排审,让司法不正义案件随著修法导正,符合民众期待。
国民党团副书记长陈玉珍说,翁晓玲修法目的是让法官未来遇到类似案件时能有所依据,减低民众对司法没信心的情况;民进党立委、法务部也提出相关修法,都是立意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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