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A姓女童与被害男童之间有摩擦,A童不满男童的言行,2023年4月间找来B、C、D等另3名女童,决定在男童水壶内「加料」,A童在纸条上写下黄金葛、夹竹桃、姑婆芋等3种有毒植物,经讨论后决定使用较易取得的黄金葛。

判决指出,同年4月27日,A、C、D等3童利用下课时间,偷偷将加糖的黄金葛汁液,滴了3滴在男童水壶内,导致男童喝下后出现腹泻、呕吐、嘴麻等症状。

不过,A童认为男童喝下后无明显异状,决定在5月4日再次下毒,B童得知后劝A童不要这样做,A童才放弃再次下毒。5月11日,受害男童发现A童课桌椅放置装有黄金葛汁液的玻璃瓶,通报校方。导师事后曾询问A童下毒动机,A童说,她们要男童「尝尝我心理的痛」。

被害男童家长事后针对A、C、D等3童提告求偿,主张A童等人行为侵害男童的心理健康权,情节重大,导致男童精神上受有莫大痛苦,要求赔偿15080元医疗费及100万元的精神慰抚金,合计101万5080元。

A童等3名被告承认2023年4月27日将黄金葛汁液滴入男童水壶内,但抗辩男童未因此健康受损,且他们后续未再有相同之举;男童事后仍自行跑到A童教室外面找她,应无心理健康受损。被告还主张,男童长期骚扰A童等3人,屡经劝阻无效,A童等3人才会做出此行为。

法官根据心理医师诊断证明,认定A童等3名女童的行为,已对男童造成「伴有混合忧郁情绪及焦虑之适应疾患」,造成男童心理健康受侵害,男童可主张请求1万1800元的治疗费用,另审酌双方财力、涉案情节,将精神慰抚金订为5万元,判决A、C、D等3童及家长应连带赔偿被害男童6万1800元。

这起事件事还衍生「案外案」,该班1名男童事后竟以「为同学报仇」为由,对遭到下毒的男童以辱骂、作势喷灭火器、持美工刀追赶恐吓等方式霸凌,导致被害男童接受心理治疗。被害男童家长向加害男童提告求偿,一审判决加害男童家长应赔偿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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