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住在加拿大的中国籍黄姓男子,去年9月浏览到小芳的IG后产生爱慕之意,并陆续传送有关两岸政治与爱慕等内容的讯息给小芳,小芳完全没回应,但黄男一厢情愿,直到今年2月24日起变本加厉,反复、持续违反小芳意愿,传送「我已经梦见你好多次了..」、「仍在为台湾人可能面临的战争风险准备方舟计划..」、「妳就是我一直在等的人,是我唯一想守护、最爱的女孩!」、「能成为妳的小猫咪,是我最幸福的一件事了..。」等内容的讯息给小芳。
此外,黄男还于今年9月12日中午直接到小芳的工作处所向她同事表达要见小芳,黄男遭拒后仍在该大楼电扶梯旁逗留守候小芳,小芳心生畏惧而提告。
黄男到案时虽坦承传送许多讯息给小芳,并到小芳上班的公司找她,但否认跟骚犯行辩称,他生活在西方(加拿大),西方就很开放,他分享的内容可能过度热情,但只是在帮小芳排忧解难,且小芳没有明确拒绝,认为有机会追求到她。黄男还说,到小芳工作的办公室是在促进城市交流,而非爱慕才去找她。
法官认为,小芳与黄男素不相识,黄男浏览到小芳IG后不断传讯并直接到小芳上班处所,从讯息截图及相关证人证述确认无误,而黄男是智识正常的成年人,与小芳素未谋面,小芳也从未回应其讯息,黄男却自编自导未来愿景强加在小芳身上,且一再表明要与小芳见面,已逾越一般社交界线,黄男辩词实难采信,认定黄男跟骚犯行。
法官审酌黄男无视小芳感受而长时间多次骚扰,致小芳心生畏惧,又否认犯行,因此依跟骚罪判黄男2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因黄男为中国籍并非外国人,判决定谳后是否驱逐出境,由移民署依权责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