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源于2023年8月间,保母刘彩萱受儿福联盟委托照顾1岁男童剀剀,却于同年9月1日起至12月23日、连续115天的日子里,与同为保母的妹妹刘若琳凌虐剀剀,不仅将剀剀捆绑置于桶内,更强迫剀剀裸身躺地、罚站并喂食隔夜饭,造成剀剀受有42处虐待型伤势惨死,一审经国民法官庭审理,分别判处刘氏姊妹无期徒刑、18年有期徒刑。

刘彩萱、刘若琳不服原审判决,姊妹俩均上诉二审。2人认为,原审合议庭指挥诉讼程序不公及程序违反法令,且国民法官受媒体报导影响产生偏见而有所偏颇,进而影响判决结果。刘彩萱的律师指出,原审未审酌刘彩萱在剀剀死前一天还替他喂奶,或在剀剀身体发生状况时主动报警,却批判她「以虐取乐」,且刘彩萱本人也否认提供锅巴等烧焦物给剀剀食用、剀剀生殖器的伤势也非她造成。

高院今日召开准备程序庭,提讯羁押中的刘氏姊妹出庭,针对2人所提出声请调查证据,由合议庭评议有无调查之必要。

刘彩萱提出声请调查17项证据,其中包含14篇内容与剀剀案及「果汁机取代厨余机是可行的」相关报导,欲主张一审国民法官心证受新闻影响,并试图证明她将锅吧打碎是为了倒水沟,而非拿来喂食剀剀;另有3项由矫正署、内政部所制作,有关假释及国人寿命余年等统计资料,和刘女于今年5月14日解除禁见后,家属向北女所寄物等互动情形,意在证明原审判决量刑不当及刘女具社会复归可能。

另一方面,刘若琳也声请调查3向证据,包括2张「红色澡盆」的照片、承办检察官与本案鉴定人间的来往纪录,及于北女所辅导、就医等资料,意图翻转原审针对其虐童的指控,并批评本案鉴定人较偏袒检察官一方,而对刘女作出不利证词。

对此,检察官驳斥,刘若琳声请调查检方与鉴定人的来往纪录,不只在一审时未曾声请,也无主张任何不当或偏颇,且检方与鉴定人仅限于公务上的讯息往来,双方都具有专业资格、临床经验丰富,更无私人交情和利益关系,若被告可以这样声请调查,检方是否也可声请调查被告家属与辩护人间的讯息?

历经合议庭30分钟评议,法官针对刘氏姊妹声请调查的20项证据中,驳回16项与「罪责事实(即有罪或无罪)」有关的证据,均认为无调查必要,仅裁准4项与「科刑」相关的证据进行调查。庭末,法官谕知准备程序终结,下次将定于12月22日全天候开庭,由检辩双方就罪责、科刑部分进行辩论,力拚当日辩论终结。

高院今日提讯在押的刘若琳出庭,她见到媒体拍摄一路掩面不语。谢亚庭摄
高院今日提讯在押的刘若琳出庭,她见到媒体拍摄一路掩面不语。谢亚庭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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