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缘于去年6月10日上午,谢女骑乘机车行经淡水区一处街口时,因没戴安全帽且未依规定两段式左转,而遭到现场员警拦查裁罚。岂料,谢女竟冒用其双胞胎妹妹的名义,向警方虚报胞妹的姓名、身分证字号等个人年籍资料,并在2张举发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单(俗称「红单」)的收受人签章栏处,两度签写胞妹的名字。

谢女胞妹惊觉自己莫名挨罚,大义灭亲前往警局报案提告。案经士林地院审理,法官审酌谢女因违规而遭员警开单之际,为了掩饰自身身份,竟冒用胞妹名义接受员警拦停举发,足以损害监理、警察机关对于驾驶人资料及交通行政管理的正确性,并使无辜之人遭遇交通裁罚,一审依犯非公务员机关未于搜集之特定目的必要范围内利用个人资料罪,处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以1千元折算1日。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恶保母姊妹虐死剀剀!二审声请调查20证据 被问道歉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