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地检署表示,嘉义县警察局民雄分局于11月15日晚上10时30分许,接获民众报案,被告罗男于晚上10时许,在嘉义县大林镇某处民宅外开枪1发,涉有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案件。警方当晚11时30分许拦查被告,于隔(16)日凌晨0时许,在其驾车行经之产业道路路边扣得枪枝1把、霰弹8颗及空弹壳1颗,并以现行犯逮捕被告。

警方16日下午2时许,移送嘉义地检署内勤检察官詹乔伟侦办,经检察官于同日下午6时许复讯后,认被告所涉违法持有枪枝,犯罪嫌疑重大,有期徒刑5年以上重罪,有羁押之原因及必要,声请台湾嘉义地方法院羁押禁见获准。晚上9时15分许,地院法警将被告移交递减署法警交接过程中,死者表示身体不适,法警随即拨打119救护专线送医,急救无效死亡。

嘉义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于17日上午报由地检署外勤相验,安排择期解剖,确认死因,以护社会公义与法治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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