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智强今于脸书发文表示,「废除肥猫院,重振监察权」他说到做到,也和黄国昌共同提案,要恢复监察权的「民意机关」位阶,让监察院不再是总统酬庸人事的后花园,这才是国父孙中山五权宪法中,「监察权」该有的样貌。
罗智强直言,现在的监察院的设计,已背离中华民国宪法本文最初对监察院的设计。按照《中华民国宪法》第91条的原始规定,监察委员由人民间接选出,五权中的监察权是「民意机关」,而不是由总统掌握提名权的酬庸机关。当修宪后的增修条文,把监察院「去民意机关化」,监察院就注定沦为总统府的「监察科」、「酬庸科」、「肥猫科」。因此,废不废除监察院,并不是改革的核心,恢复监察权的民意机关地位,不再受制于总统,才是改革的重点。
罗智强指出,恢复监察权的民意机关地位有二种路径。第一种,就是黄国昌邀请他加入共同提案的修宪版本,废除监察院,保留监察权,把监察权移给民选的立法院。因为立委是民选的,比现在总统酬庸的监委,更有底气监察行政权。
第二种,则是不废院,但修宪恢复监察权的民意机关地位,把监委改为民选,斩断被总统操控的那只黑手。
罗智强说,他对两种路径并无特别偏好,若日后有人提出监察委员民选化的修宪版本,他也愿意支持,只是目前并没有第二种路径的修宪版本,所以就先支持黄国昌第一种路径的修宪版本。
罗智强怒轰,实在瞧不起民进党那种嘴巴喊废监察院,身体却很诚实的爱死监察院的薪水。民进党长期主张废除监察院,并把监察权移到立法院,现在就要来看看民进党会不会又转弯,把废除监察院的修宪案撤回,无论如何,现在监院及监委种种表现,已经成为台湾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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