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经济部国际贸易署的说明,所谓232调查,是依据1962年贸易扩张法第232条规定(Section 232 of the Trade Expansion Act of 1962),调查特定进口品是否影响美国国家安全。
232调查由美国商务部工业暨安全局(BIS)执行,若调查认定进口产品构成国安威胁,美国总统具有对相关产品进口采取调整措施的裁量权,包括提高关税、设定配额或采取其他非贸易举措。
华尔街日报指出,简单来说232条款允许美国总统以国家安全为由,对进口商品施加贸易限制。近年来232条款被用于为输美钢铝课关税提供正当性。
商务部长需在程序启动后270天内向总统提交报告,评估某项进口商品「进口数量或当前情况是否已构成威胁国家安全」,调查程序还须通知国防部长。
纽约时报指出,根据232措施祭出的关税,目的在强化美国国内对重要产品的生产能力,确保国家在战时或供应短缺时无须仰赖外国工厂。
跨国法律与商务咨询机构伟凯法律事务所(White & Case)指出,川普政府似乎正采「双轨关税策略」。
一是依「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对来自多数国家的大部分产品课基准关税/对等关税,目的显是借由对方希望免除关税作为谈判筹码,换取更有利的市场准入条件。二是依据贸易扩张法第232条,针对川普政府视为具战略意义产业的进口品加征关税。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种关税并不会重叠计算。凡被纳入232条款课税的产品,将免于再被课基准关税/对等关税。
自1月20日就任以来,川普已扩大对销美钢铝的232条关税,并重启第一任内对进口乘用车、轻型卡车及特定汽车零件的232调查。目前进行中的232调查涵盖的进口品包含:铜与铜制品、木材与木制品、半导体及半导体制造设备、药品与原料、加工后的重要矿物与下游产品、卡车与卡车零件、商用飞机与喷射发动机及零件。
在7月中旬,川普政府宣布对无人机与多晶矽(polysilicon,制造半导体和太阳能电池关键物料)启动232调查,则是最新的相关举措。(中央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