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表示,台中中港店依「整体整建修复至可供使用计划」进行修复整建作业,各楼层已经由相关专业技师(单位)签证,并经第三方公正单位审核完成,外墙修复与鹰架完成拆除,并依规申请恢复使用,今日已由都发局审核后通过复业核可,预计9/27正式恢复营运。 

感谢各界在这段时间的关注,为了重聚的这一天,新光三越以「新店规格」重启规划进行整建修复、稳步踏实做好各项盘点更新,依规通过多方专业安全检验,以更安心、放心的购物环境再次迎接各位朋友的到来。 」

台中市都发局长李正伟强调,此次恢复使用程序除依建筑法及《台中市建筑物恢复使用及供水供电审查作业要点》规定办理外,并以优于法令的最严格标准要求,包括要求全栋修复完成、施工架需全部拆除;防火避难设施、外墙、结构、升降设备、瓦斯管线、消防管线、机电管线,所有修复项目依计划修复完竣后皆须经专业技师检查合格并签证负责。

另外,各楼层均经专业机构查核认证、并案要求建筑物114年建筑物公共安全申报合格,5月7日开始针对餐厅面积超过300平方公尺的场所,参照一般营建工程的工程告示牌设置及许可证告示,作施工资讯揭露,以建立全民督工,维护安全消费环境。

都发局表示,新光三越整体整建修复及恢复使用计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整体整建修复作业(114年4月至9月上旬),依据4月23日都发局备查的「整体整建修复至可供使用计划书」进行建筑物修复,修复项目包含「外墙、结构、升降设备、瓦斯管线、消防管线、机电管线、建筑物建筑物防火避难设施及设备(含室内装修)、其他」等八项,所有修复项目依计划修复完竣后皆须经专业技师检查合格并签证负责,及经第三方公正单位复核合格。

第二阶段,分批勘验执行(9月5日至9月18日由都发局委托第四方公正单位协同经发局及消防局第四方公正单位办理分层勘验共分五次勘验)。

第三阶段,申请恢复使用书面审查(9月18日提出申请),该大楼依据「整体整建修复至可供使用完工报告书」(包括涉及建筑物防火避难设施及设备、结构、外墙及升降设备、瓦斯、消防、机电、室内装修等项目专业签证及经第三方公正单位复核合格文件)等文件。确认停止使用的外墙及附挂物剥落、结构破损变形及升降设备损坏部分,均已改善完成,向都发局提送恢复使用申请,经确认符合各权责机关法令规定及程序,于9月26日准予恢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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