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ap指出,现阶段的问题在于合约中「建好才能转移」的条款,使市府担心图利、新光人寿怕背信,因此双方陷入僵局。但他表示,根据《台北市区段征收土地标售标租及设定地上权办法》第18条,只要「本府同意」,地上权即可移转,也就是说市府有权准许新光人寿将地上权转给辉达。

他进一步分析,若北市府担心争议,可以「再函内政部」,以「国家重大经济发展」为理由请中央专案同意,如此一来,新光人寿不需解约、股东权益受保障;北市府不需编列预算,也不会背负图利疑虑;辉达则能直接接手土地,达到三方共赢、无须动用纳税人资金的结果。

Cheap认为北市府可以搬出法规来,有机会三赢。北市府提供
Cheap认为北市府可以搬出法规来,有机会三赢。北市府提供

Cheap也指出,其实中央早已介入并释出明确立场。今年7月,北市府曾询问内政部是否能依《土地征收条例》第44条专案处理,但内政部回函指出「问错条」,并明确说明可依另一法规处理,甚至表示「北市府可自行订定办法」。此后,北市府也修正了《地上权办法》第2条,等于替辉达开出一条法律上的「高速公路」。

只要北市府再依据第18条,以「重大产业发展」为理由提出申请,内政部回函同意后,即可让目前卡关的「建好才能转」条件,改为「符合产业利益时可直接转」,形成合法且具弹性的转移机制。

不过Cheap认为,真正的障碍不在法律,而在政治。「中央已经在法务面提供支援,但没有给市府政治掩护。」他指出,蒋万安虽被批评缺乏魄力,但也处于艰困位置,因为中央未主动出面承担政治风险,使地方政府必须独自面对舆论压力与法规疑虑。

他直言:「中央若愿意把这案子当成国家级战略,由上而下扛起政治责任,北市府就不会卡在这里。」Cheap 最后感叹,辉达执行长黄仁勋对台湾有深厚情感,选择在此设立总部不只是投资,更是一种「回家」的象征。「结果却被一条法规和一份合约挡在门外,实在太可惜。」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前NBA球星「半兽人」传加盟PLG台钢猎鹰 打卡被发现人已经在台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