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警调查,刘姓男子(44岁)今年4月22日晚间9时47分许,前往大园区一家娃娃机店,持万能钥匙打开机台后窃取电风扇、行动电源、风衣、折叠椅、捕蚊灯等物;蔡姓业者则透过监视器发现娃娃机店遭窃,遂连络曾姓友人就近前往察看。
刘男见东窗事发,遂欲返还窃得赃物以息事寧人,惟遭曾男拒绝,劉男恼羞成怒,竟取出预藏的折叠刀出手划伤曾男手臂,致其受有右前臂撕裂伤、右肘及左膝钝挫伤等伤害后,劉男即趁隙逃逸,然经路人围捕,报警后当场逮捕送办。
刘男坦承行窃,但辩称将折叠刀放在口袋,可能系曾男上前拦阻,不慎误伤,惟因即使折叠刀放置口袋时系折叠狀态,曾男拦阻、拉扯仍不至于使折叠刀打开,即便打开,首先伤害之人亦应为带刀之刘男,何况曾男所受伤害,呈现直线、連续且深浅相当之完整伤口,此应系遭人有意划伤所致,否则依拉扯当下身体左右晃动,施力不均,甚至倒地等情,伤口较可能为穿刺伤外,亦不致如此整齐,刘男说法未获检察官采信,依强盗罪嫌将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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