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指出,近来有网路广告宣称「办门号就可以快速换现金」,但贩卖手机门号、SIM卡都是违法行为,这些门号可能会被作为诈欺工具,即使当事人不知道会被用来诈骗,仍可能构成帮助诈欺罪。

主任秘书黄文哲举例,台中警方九月底宣布,破获一起通讯业者疑勾结诈骗集团案,查扣人头门号约4000门,初步清查被害人数约250名、财损约新台币5亿元。NCC现已对电信行展开追查,透过电信事业受理申办电信服务风险管理机制,审查客户身分、申办目的及用途后,发现至少2000门号为自然人自愿提供。

黄文哲指出,诈团现在会透过虾皮等网路平台,收购自然人门号。据了解,一门门号约5000元,不少民众因贪图小利或急需用钱而办门号换现金,这是违法行为,不是一句「我不知道」就没事,呼吁民众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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