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坜警分局普仁派所于114年10月15日1时许接获居酒屋老板报案遭吃霸王餐,损失新台币665元,立即依规定受理,并通知22岁张男到案说明。

中坜警分局表示,张姓男子(22岁)前天晚间21时许前往中坜区新中北路居酒屋餐厅点了牛肉串、猪肉串、鸡皮、羊肉串、炸虾、四季豆、豆皮、清酒等,食用完毕后,总共665元帐单未付款即欲离开。

经店家拦阻后,张男随后佯称要等友人前来付款,但2小时后仍未见其友人赶来付款,经店家报警赶来将张男带回,警询后依诈欺罪嫌函送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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