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院判决指出,邱女因不满同居的已婚谢姓男友频繁出入酒店而心生不满,萌生激烈的报复手段,2022年3月29日晚间11时许,邱女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强酸埋伏在住处外的停车场,等到隔天(30日)凌晨2时许,邱女见谢男搭计程车抵达停车场后,立刻持朝谢男头部及颜面泼洒强酸后,再移到谢男身后自其头部淋下。
谢男因此全身、颜面等多处遭强酸腐蚀而毁容,且双眼、头颈、前后躯干、双手及左腿等全身29%3至4度化学性灼伤,治疗后仍有疤痕增生,脸、颈、双上肢及鼻翼严重变形、双下眼睑外翻、角膜混浊等重大难治重伤。
邱女于一、二审法院审理时虽坦承泼洒强酸液体致谢男受伤,但否认有重伤害犯行,她辩称,当天回去搬东西,谢男回来时喝醉,她要扶谢男上楼,但谢男抓著她问要干什么,她当时想挣脱,就从包包随手拿出1个瓶子敲他的手1下,里面的液体就泼出来,谢男一松手,她就跑了。
邱女还辩称,有先试过不明液体,在她身上只有红红的,不知会对谢男造成伤害。若有意伤害谢男,就不会再回到现场与医护人员帮忙清理谢男伤口,还驾车随救护车到医院,邱女的律师则指出,邱女泼洒的液体是她因殡葬工作购买的卸除液,不清楚该液体是强酸,否则攻击时会戴上手套或穿风衣防护,但邱女并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才导致她的双手受伤,且仅对谢男从头顶淋洒1次,并非2次。
法官根据谢男与妻子的指控证述、强酸不明液体的鉴定报告、诊断证明等证据,认定邱女家暴重伤害犯行,审酌邱女因与谢男感情不睦,又对谢男经常出入酒店心生不满,竟采取泼洒强酸的激烈手段,致谢男毁容等重伤害,情节非轻,又谢男事后多次进行手术仍无法完全治愈,除要面对感染风险及疼痛,其身心也严重受创,邱女又始终否认犯行,毫无悔意,至今也未与谢男和解、赔偿,因此依家暴重伤害罪判邱女8年8月,全案上诉三审后,最高法院今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