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羁押制度,黄珊珊指出,民国89年,时任台北地检署检察长黄世铭曾批评,法院不羁押台湾土地开发公司内线交易案被告,称「法官对有钱有势的人就不敢羁押」,导致北院近30位法官发声明反击,并由当时的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长郑纯惠出面说明。这段历史,被视为台湾法界捍卫司法独立的重要事件之一。

黄珊珊说,当时新闻的标题叫做「郑纯惠:不自白即声请羁押,错矣」。黄珊珊提及郑纯惠当年的主张,社会跟司法制度的设计,是要求法院扮演超然中立的裁判者角色。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要兼顾人权的保障。绝对不容许法院不问证据,配合一方当事人、检察官的要求,定被告的罪。

黄珊珊直言,中华民国司法改革喊了几十年,也开过司改国是会议,修了相关的刑事诉讼法,但25年前郑纯惠的呼吁,今天来看依然是个问题。黄询问,郑纯惠当年主张现在依旧认同吗? 郑纯惠说「是」,但她目前没有在刑事审判的工作,她的理念是没有感变,但具体的情况要看个案而定。

黄珊珊重申郑纯惠当年观点,「羁押是保全证据的最后手段,应避免对无罪推定的被告造成重大伤害。检察官应提升科学办案技巧,善尽举证责任,不应仰赖被告自白,或以不自白为由申请羁押。」

黄珊珊问,25年前的话,今天拿来看中华民国司法现状依然适用,觉不觉得很可悲?发现真实重要,还是保障人权重要?郑纯惠说,这本来就是一个权衡......黄珊珊随即表示,发现真实,但不该侵害人权,但现在的问题是「不自白就羁押」,是现在所有检察体系在做的事情。

大法官被提名人郑纯惠、民众党立委黄珊珊。翻摄国会频道
大法官被提名人郑纯惠、民众党立委黄珊珊。翻摄国会频道

黄珊珊指出,台湾司法信任度长期低落,人民对司法不满意度超过七成,满意者不到三成。她批评人民普遍认为「有钱判生、没钱判死」,标准不一,是司法最大问题。她举例近期案件,台中命案拖延验尸,涉诈骗共犯却仅15万交保;而仅制作检察官梗图的人,却遭到声押。

黄珊珊质问「比例原则与羁押条件,是否出了问题?」郑纯惠说,这个部分她不做具体评论,但是审判工作在程序上,一定要严守正当法律程序。那至于这样的结果,最后做出来的实体裁判是可受公评。

黄珊珊再问,若郑纯惠当大法官之后,对于羁押的要件,还有相关的程序规范,还有哪些可以改善?郑纯惠回应,因为现在是刑事诉讼,她不具体讲,但是再怎么样明确,其实都可能有裁量的余地......黄珊珊随即表示「要看检察官的良心,还有法院的道德勇气?」郑纯惠则点头说「对」。

黄珊珊再次强调,「现在是法院有没有道德勇气,像你们当年一样,可以把这个案子驳回。」更直接的说就是,检察官要好好去找证据,不要只是把责任推给法院,让法院来帮你做定罪的人,这才是问题。

最后,黄珊珊重申,「希望您担任大法官后,能坚持这句话『检察官应提升科学办案技巧,减少对被告自白的过度依赖,尤其不能用不自白就羁押作为取供手段。』否则,冤狱将继续发生,司法将永远无法取得人民的信任。」郑纯惠仅点头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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