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庆房屋业管部协理陈赐杰说明,在购屋流程中,如果买方想展现诚意,可以选择提供「斡旋金」或「要约书」两种方式,让仲介向屋主议价。斡旋金指的是买方先支付一笔款项,若屋主接受出价则转为定金,此时买方反悔不买的话,屋主可没入款项;要约书则属于法律效力较高的契约形式,虽然不用先付款,但若屋主已签属同意后买方反悔,须赔偿屋主违约金,依约通常是买卖总价的3%。

「因为要约书的违约金大多比较高,而且屋主要拿到这笔钱,可能得透过调解或诉讼,所以实务上还是以斡旋金比较常见。不过,也因为斡旋金通常由仲介代为保管,若业者管理制度不完善或个人道德有问题,就容易出现挪用,特别是在市场的变动期,这样的风险更高。」陈赐杰从实务面分析,斡旋金被乱用的几种常见情形。

例如黑心仲介在收取斡旋金时,没有清楚告知购屋条件、委托斡旋期限及违约罚则等,等到买方察觉异常要求返还款项时,再借口屋主已同意出价、款项无法退还,事实上屋主根本不知情。也要小心黑心仲介假传屋主意愿,诱导买方支付斡旋金,再拖延返还的时间私下挪用;甚至有即将离职的仲介恶意吸金,向多位买方收取斡旋金后,卷款消失等。
陈赐杰直言,房产买卖成交之后,仲介才能以房屋总价的固定%数向买、卖方收取服务费,因此仲介在收到斡旋金后,会积极协助买卖方取得共识、尽速签约成交;如果卖方未同意出价或超过议价委托期限,应该马上返还斡旋金。也就是说,如果有仲介「收了斡旋金却冷处理」、「买卖无共识却拖延不还斡旋金」并非常态,恐怕有诈甚至存心诈骗。
若想预防不肖仲介挪用斡旋金,陈赐杰建议有「付斡4要」:一、要选择合法、诚实的仲介业者,最好是大型连锁品牌,通常会有较完整的价金保障制度,提高交易安全;二、要签立斡旋契约或索取收据,清楚注明谁付款、支付多少价额、谁签收,保障自己的权益;三、要在房仲店头立约,或是确保收据上有房仲公司签章,以确保仲介人员身分无造假;四、要谨慎付款,一般而言,斡旋金额不会高于10万元,如果是高总价的房地产买卖则例外,遇到要支付较高价额的斡旋金时,建议使用支票并注明「禁止背书转让」且指定屋主为领款人,以防止仲介借机挪用。
永庆房屋为保障消费者都能清楚掌握屋况资讯,首创「屋况+房价全保障」提高房产交易安全,不仅主动揭露真实屋况与完整成交行情,在带看前有「诚实安心认证」提供消费者判断房屋是否为凶宅、辐射屋、短期转卖等,购售屋全程还有「产权七审」与「价金履约保障」提高交易安全,且提供「不限屋龄漏水保固」,让消费者买得安心、更住得放心!
